离职前21天,他从公司服务器下载了37340个机密文件
- 2026-09-26 09:33:07
QUOTE
一场官司能算清的,是已经被拿走的东西。算不清的,是从发现到制止中间隔了多少天。
—— 陈 军
2017年2月9日,北京精雕的PLM系统里出现了一次图纸下载。此后一个月,同样的动作重复了很多次。
判决书认定的数字是这样的。2017年2月9日至3月14日,25个系列150款机床、4个系列16款电主轴、4类66款附件的全部图纸被下载。2017年2月10日至3月22日,57270个图纸文件从一台个人办公电脑流向一台可以上网的公用电脑。这些操作集中在21天里完成,其中19天发生在廊坊,2天发生在北京。
动手的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十四年。四天后,他会出现在另一家公司的花名册上,用的不是自己的名字。
202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这起案子作出终审判决。判赔总额3.82亿元。到今天,这笔钱还没付完。
NOTE
本文事实分两层。凡属判决书认定的内容,直接陈述,不再标注来源;凡属公开报道或上市公司公告口径,一律写明“报道称”或“公告披露”。判决书中的化名已尽力还原为真实主体,无法确认的保留化名并注明。
本文看点
01
21天、37340个文件
02
1280万与3.82亿的算法差
03
赔钱之外的那份清单
01
BACKGROUND
一个干了十四年的人
田某某,2003年3月10日入职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判决书中化名为“精某公司”,现名精雕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精雕)。判决书载明,他先后担任机械设计岗、产品研发部资深设计师、产品设计部资深设计师,2017年3月26日离职,在职十四年,入职时签有《员工保密书》。
这里需要先说明一处口径差异。多家媒体在报道中称田某某为北京精雕的“产品经理”,判决书认定的岗位是资深设计师。本文以判决书为准。
北京精雕成立于1994年12月19日,判决书载明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11000万元。2007年研制JDPMS_V型机床,2010年研发JDLGC型雕刻机,2012年推出JDLVG4XX、JDLVG6XX系列。玻璃精雕机是它的核心产品领域。
02
THE NUMBERS
21天,37340个文件
37340
个设计图纸与技术文档
21
天,异常操作的集中期
判决书认定的获取过程分三步。第一步,从服务器数据库下载文件162次。第二步,以网络共享传输方式,把文件从个人办公电脑拷贝到公用电脑,共计7万余次。第三步,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将下载的文件带走。
最终统计,非法获取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档合计37340个,涵盖27个系列、160个型号。其中33745个并非田某某本人参与设计的文件。
判决书还记了一笔时间账。异常操作集中在21天内完成,19天在廊坊,2天在北京。这个时间密度,在后来的侵权认定和赔偿计算里被反复引用。
03
FOUR DAYS
四天之后的入职
2017年3月26日离职,2017年3月30日入职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判决书中化名为“创某公司”,以下称深圳创世纪),担任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中间隔了四天。
判决书认定,他入职时使用了化名“某欣”。
深圳创世纪是上市公司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3)的全资子公司。报道称,2015年,当时还叫劲胜精密的上市公司以24亿元作价收购深圳创世纪100%股权,借此切入高端数控机床行业;收购前,深圳创世纪的钻铣攻牙机一度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95%。
判决书与报道指向同一个事实,田某某入职后,深圳创世纪在玻璃机领域迅速起量,玻璃机成为其核心产品之一。
04
316 UNITS
316台机床,和一次“化整为零”
判决书认定的销售事实有两笔。
第一笔,2017年下半年向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判决书中化名为“顺某公司”,证券代码002138)销售A型机床55台,实际由其控股子公司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含税总售价11094017.14元。
第二笔,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向鸿某某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销售B型机床316台,后转售兰考裕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不含税总售价71298300元。
两笔合计不含税销售额82392317.14元。
其中一个细节值得单独说。判决书认定,第二笔交易的316台机床是以模块、模组的形式分批供货的,钣金、床身、刀库、电控箱等10类模块各316套,组装起来恰好是316台整机。
NOTE
关于“鸿某某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判决书原文即为化名,公开报道未确认其工商全称,本文保留化名,不作推测。兰考裕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为富士康体系企业,2021年工业富联曾公告拟以2.88亿元收购其CNC精雕机等设备,属报道口径,非判决认定内容。
05
THE SECRET
秘密到底是什么
技术秘密案件最难的部分,往往不是“有没有被拿走”,而是“拿走的东西算不算秘密”。
北京精雕在本案中主张了两个秘点。秘点一是JDLVG6XX机床床身的加强筋技术方案;秘点二是10个型号机床的关键结构图纸,以及两款电主轴、一款直驱转台的关键结构件图纸。
非公知性这一关,判决书给的理由很朴素。机床床身内腔填充了阻尼材料,凝固后强力粘接、无法去除,相关公众无法通过拆解成品这类简单手段获得该技术信息。
买一台机器回来拆开看,看不到这个。
二审还做了一处关键纠正。一审把秘密范围限缩在少数图纸上,二审把它纠正回来,认定涉案技术秘密是由37340个图纸和技术文档共同构成的系统性“数据库”。这不是某一张图的问题,是一整套体系的问题。
06
FIRST INSTANCE
一审1280万
报道称,北京精雕于2019年下半年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最初索赔9200万元;2022年2月将索赔额提高到约3.82亿元。
2023年4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民初1361号一审判决。判令停止侵害,田某某与深圳创世纪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230万元、合理开支50万元,合计1280万元。
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判决书载明,一审采用行业平均利润率16.6%、技术贡献度15%计算侵权获利,得出205万元。一审未支持惩罚性赔偿,也未支持收回并销毁已售产品的诉请。
北京精雕在一审中还请求确认其为深圳创世纪所持10项专利的权利人。一审认为,专利权属请求与技术秘密侵权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合并审理,应由北京精雕另行主张。
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报道称,深圳创世纪当时仅按一审结果计提了1400万元预计负债。
07
THE ALGORITHM
二审的算法
4621
台,二审认定的侵权销量
3倍
惩罚性赔偿倍数
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2039号,2025年12月25日。二审重新算了一遍账。
销量
判决书以“精雕机年销量1500至2000台”为参照,保守估算玻璃机年销量1000台,认定侵权销量合计4621台(371台+4000台+250台)。
单价与利润率
均价213668.47元每台。营业利润率方面,2016至2018年均值23%;2019年18.23%,2020年18.86%,2021年16.77%,2022年22.19%,2023年酌定22.19%。
惩罚性赔偿
基数161364209.11元,倍数3倍,即按基数乘4计算,为645456836.44元。对于2019年4月23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施行日之前的部分,即2017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22日,按补偿性赔偿计算,为31934153.64元。
两项合计677390990.08元。而北京精雕主张的经济损失是37963万元。算法结果远高于主张额,法院全额支持了主张额,加上合理开支200万元,合计38163万元。
一份被反复引用的审计
北京精雕“玻璃磨削机床”项目自2006年8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研发投入合计362851700元。判决书据此认为,田某某与深圳创世纪以近乎零成本的代价,获取了北京精雕历时多年、投入数亿元研发形成的技术积累。
08
BAD FAITH
判决认定的三处不诚信
二审把惩罚性倍数定在3倍,判决书列了几项具体事由,其中三项与诉讼中的行为有关。
其一,深圳创世纪在庭审中称相关产品已升级为C系列,但其官网仍在展示B系列产品。这一事实经2025年7月11日的公证书固定。
其二,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把“玻璃机B”改称为“高光机”。涉及专利申请号CN201730000566.9,申请日2017年1月3日。
其三,自称已销毁A型、B型机床图纸,导致无法逐一比对。
三项指向同一件事。法院看到的不是一次普通的技术争议,而是一整套应对诉讼的动作。
09
INJUNCTION
除了赔钱,判决还要求做什么
这份判决值得细看的地方,一半在赔偿额之外。
停止侵害部分被细化为五项。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销毁全部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图纸及技术文档,无论纸质版还是电子版;15日内以内部通知方式,将判决及停止侵害的要求告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并要求上述人员签署保守商业秘密及不侵权承诺书;45日内向法院提交履行情况;涉案九项专利不得擅自处分。
同时,判决明确了迟延履行金。违反停止使用义务的,每日100万元;未按期销毁载体的,每日10万元;未发出通知或未组织签署承诺书的,一次性500万元;擅自处分涉案专利的,每项一次性50万元。
案件受理费一审1950850元、二审1984550元,合计393.54万元,由田某某与深圳创世纪负担。
田某某的刑事责任此前已经先行。判决书载明,他于2018年12月27日被羁押,2019年1月29日被逮捕;2019年7月1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109刑初106号刑事判决,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十万元。
10
AFTERMATH
判决之后
以下均为公开报道与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进展,不属于判决认定内容。
2026年1月
北京精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6年3月
广东证监局警示函载明,截至3月16日累计被冻结7511.16万元;3月17日起陆续被划扣。公司公告口径为,截至5月13日累计划扣7559.79万元,冻结及轮候冻结1591.03万元,合计9150.82万元,并已预付执行款1000万元。
2026年3月31日
创世纪披露2025年年报。年报显示该判决对2025年度净利润造成约3.06亿元负面影响;全年营业收入53.20亿元,同比增长15.53%,归母净利润1.43亿元,同比下降39.63%。
2026年5月
深圳创世纪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收到受理通知书。公司公告特别说明,受理不代表进入再审审理程序。
2026年6月2日至3日
创世纪公告九项专利权属纠纷案一审结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2025)京73民初418号至426号九案中,判决七项涉案专利的发明创造权益及专利权归北京精雕所有,两项因北京精雕举证不足被驳回,公司在公告中称判决仍在上诉期内。
2026年7月10日
创世纪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及董事长夏军、董事会秘书伍永兵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
THE END
一个还没回答的问题
这份判决书把能算的都算了。二十一天的操作,四天的间隔,三百一十六台机床,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个文件,三倍惩罚性赔偿,三点八二亿元。
它没算的一件事是,田某某入职深圳创世纪时使用的是化名,而接收他的一方,此后两年多向客户发出了316台玻璃机的全部模块。
招一个带着三万多个文件的人进来,中间隔了四天。这是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那么问题留在这里。3.82亿元赔偿的是已经造成的损害。而在损害造成之前,从系统里出现异常下载,到公司有人发现它,中间隔了多久?判决书没有写。
你认为,一家企业应该在什么时候启动对离职人员的技术资料审计?
离职申请提交那天,离职手续办完那天,还是等到对方的新产品出现在展会上那天。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公司的做法。
AUTHOR
陈 军
天禾(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律师・专利代理师|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主要执业领域
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争议解决,及公司商事法律服务
荣 誉
IPR Daily“2025年中国 50 位 50 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
LegalOne 长三角法律大奖“杰出律师(知识产权)”
IPR Daily“2025年中国 50 位 50 岁以下知识产权精英律师”
业 绩
在最高院代理某重大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为客户争取到1.98亿元高额判赔支持。
代理的2起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5)》。
为多家上市公司搭建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覆盖保密协议起草、涉密岗位管理、涉密信息分级管控与离职流程再造的完整链路。
本文依据生效裁判文书与公开报道、上市公司公告梳理,仅作普法分享,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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