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没有孩子的安全便没有家庭的幸福,为了确保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监护人职责,不论有多忙,也要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切实“教好自家的孩、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1. 放学后;2. 双休日;3. 节假日;4. 暑假期间。二、发生溺水事故的常见原因:1. 在水边玩耍,下水捉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 孩子擅自进入危险水域玩水;3. 三五成群结伴去游泳。三、危险水域有哪些:1.池塘;2.水库;3.河沟;4.深水潭;5.工地或菜地水坑。四、家长应做到“六知两会”:1.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2.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安全否);3.知道孩子和谁外出;4.知道孩子外出事由;5.知道孩子回家时间;6.知道孩子的联系方式。7.知晓学校防溺水教育内容,清楚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的危险,平时一定会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8.在孩子放学回家后、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会在这些时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尽到监护责任。五、学生应做到“六不两会”:1.不在无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私自游泳;3.学生及家长不准到无安全保障、无救生人员的水域游泳;4.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打捞;5.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7.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8.能学会基本的游泳、自护、自救,及科学救人方法。尊敬的家长,工作再忙,也要以孩子的安全健康为重。平时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关心孩子的去向和交往,恶劣天气要亲自接送孩子上放学,家长做到“六知两会”、孩子做到“六不两会”。多与学校、老师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告诫孩子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不做不安全的事情。安全无小事,你我都牵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起一道学生安全屏障。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幼儿是民族的未来,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校双方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为强化家校联动实施齐抓共管,订立此公约。学校负责幼儿在校学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由于学校(教师)未尽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三)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没有明显疏漏,(四)学校向幼儿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五)学校组织幼儿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要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六)学校发现幼儿在校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七)家长(监护人)告知幼儿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校(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注意或建议家长(监护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八)学校应当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歧视、辱骂幼儿;(九)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内外发现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进行必要的告诫或者制止;(十)学校(教师)应告知幼儿在上、放学路上不得搭载三轮车、摩托车和其它无资质的车辆,尽量远离水库、池塘、滑坡地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对幼儿擅自离校等与幼儿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家长应承担幼儿在校园外的教育、管理和监护责任,由于家长未尽责任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家长(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对幼儿自行外出、擅自离校,或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的安全负责;(二)家长(监护人)应教育、督促幼儿不搭载三轮、摩托车以及无资质的车辆,学校不承担幼儿上、下学路上的任何安全责任;(三)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监护职责,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幼儿的家长应按时到校接送幼儿上放学;(四)非寄宿制幼儿,学校不得安排上晚自习,幼儿自愿到校上晚自习的,幼儿家长(监护人)要书面写出申请,并承担幼儿上下早晚自习路上的监管护送责任。(五)家长(监护人)知道幼儿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并如实及时告知学校,便于学校给予必要的注意。(六)学校告知幼儿的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三、幼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幼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如下幼儿安全公约,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对安全工作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二)不在河沟、井边玩水,不去河塘洗澡,不在危险地带逗留嬉戏。(三)不玩电、不玩火、不玩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五)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不抢道、不争行,不骑快车,不爬他人车辆,幼儿骑自行车严禁带人。三人以上不允许并行,严禁骑摩托车及驾驶其它机动车。(六)未满12 岁一律不允许骑自行车;路途遵守右行规则,横过公路,铁路道口,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两旁玩耍、游戏或逗闹。(七)认真学习防火、防触电、防地震知识,遇有地震等及其它重大自然危害时,要头脑冷静,随机应变,不参与抢险、救灾、灭火等危险性活动。(八)在楼道内要保持安静,不随意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在楼内不打闹、嬉戏。不得攀爬窗户或从廊道俯身向下张望,以免不慎从楼上掉下;学校不允许幼儿进入的区域,幼儿要自觉遵守,不得私自进出,以免发生意外。(九)无论在校、在家、在社会,要时刻注意礼貌,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等凶器,发现有打架斗殴迹象要及时报告政教处。(十)要注意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早晨、中午到校时间不得过早,中午、下午放学后,要按时回家,结伴而行,不得在中途逗留,双休日不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到学校学习、玩耍、逗闹、布置班报、排练节目等。学校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如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根据《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三)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以上公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和幼儿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共同遵守。防溺水家长“六知两会”承诺书
各位幼儿家长,你们好!
今年以来,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幼儿私自下水导致溺亡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请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积极与学校协作共同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落实以下安全事项:
一、家长做到“六知两会”:1.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2.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安全否);3.知道孩子和谁外出;4.知道孩子外出事由;5.知道孩子回家时间;6.知道孩子的联系方式。7.知晓学校防溺水教育内容,清楚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的危险,平时一定会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戏水;8.在孩子放学回家后、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会在这些时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尽到监护责任。
二、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 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和私自游泳;3.不在没有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4.不去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捉鱼、打捞;6.不熟悉水性的幼儿、未成年人不得下水施救。7.会劝阻伙伴不要私自游泳和会报告家长和老师;8.学会正确的自救与互救技能。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人身安全无小事。希望您教育孩子提高防止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幼儿班级:家长(已阅读)签名:
姓名:年月日
预防溺水学生宣誓签名承诺书
溺水事故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近年因溺水死亡的学生数占全市非正常死亡学生总数的36%以上。因此,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纪意识非常重要。我向父母亲和学校郑重承诺:
生命是珍贵的、唯一的,为了不让亲人受到伤痛,为了学校和社会平安,我坚决做到:1.不在无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私自游泳;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4.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打捞;5.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7.发现私自游泳或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8.能学会基本的游泳、自护、自救,及科学安全救人方法。
(学校组织)学生宣誓(签名):
家长(已阅读)签名:
年月日
(平安地图之一 平安校园)
《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平安地图之二 幸福家庭)《平安家庭隐患自查表》
(平安地图之三 和谐村居)
《学校周边危险水域摸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