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安装位置选择与周边环境 | 场所环境 | 不设置在高温、易燃易爆场所;不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及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贴邻设置;避开易产生强烈腐蚀气体、人工强电磁场的区域,符合国标附录中安装位置安全要求,防范次生风险。 | | |
2 | 周边设施距离 | 不设置在地势低洼或建筑物雨水管口、河道等易积水区域;与污水、自来水、燃气、电力等设施管道、井盖保持1m以上安全距离;安装面需具备足够承载能力,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承重结构。 | | |
3 | 停放场所设置 | 设置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内,不占用人行通道、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安装位置通风合理,便于维护检修,避开儿童易触及的危险区域。 | | |
4 | 周边物品存放 | 周围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充电区域与其他可燃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杜绝安全隐患。 | | |
5 | 与人员密集场所距离 | 不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设置,确需邻近设置的,需符合国标规定的安全防护间距,配备完善的防护措施。 | | |
6 | 建筑材料要求 | 安装场所内的建筑构件及装修材料采用不燃材料,符合国标对充电区域防火材料的强制性要求。 | | |
7 | 设施设备安全要求 | 充电插座及接地 | 单个充电插座仅能连接一个充电器;接地端子与设施的专用接地保护端子可靠连接,接地电阻符合国标要求;非工作状态下,火线和零线均采用物理方式与前端电源输出端分离 | | |
8 | 专用配电箱 | 设置专用配电箱,进线为专用回路,回路保护装置符合国标要求;配电箱设置在具有明显标识、便于操作且不易被遮挡的部位,标识清晰可辨。 | | |
9 | 配电线路敷设 | 配电线路采用穿管或槽盒敷设,敷设规范、横平竖直,避免横空跨越、阻塞交通,管线固定牢固,防止外力损伤。 | | |
10 | 固定式线路材料 | 固定式线路采用低烟低毒阻燃型铜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符合国标要求,并有防止外界损伤、防潮、防腐蚀的保护措施。 | | |
11 | 报警和灭火设施 | 配备适用于电池火灾的报警和灭火设施,报警装置灵敏度符合国标要求,灭火设施完好有效、便于取用,张贴清晰的操作说明 | | |
12 | 充电桩标识 | 充电桩显著位置标明产品名称、厂家、序列号、额定参数及安全警示,标识清晰、不易脱落,符合国标标识规范,便于识别 | | |
13 | 安全防护功能 | 充电桩具备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输入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空载保护、充满自动断开、最长充电时间限制、超温保护7重防护功能,各项保护性能符合国标要求。 | | |
14 | 设备合规性 | 充电桩产品符合GB 47371-2026强制性标准,无劣质、不合规产品,存量设备已完成合规升级(过渡期内) | | |
检查总结 | 需明确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合格项说明整改方向。 |
检查日期 | | 检查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