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
□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
□其他服务。
1-2 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1-3 服务要求。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时间:每,时至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2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3 丙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4 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元/月,由方支付,
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