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42-2014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为城建行业标准,2014 年 9 月实施,是国内屋面雨水排水工程的综合性专用规程,完整覆盖重力流、半有压、压力流(虹吸)、加压提升四类屋面雨水系统,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雨棚、下沉广场、地下室坡道等雨水排水工程,用于指导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运维管理。
规程包含雨水径流计算、天沟集水沟设计、各类系统专项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维共 9 章及配套测试附录。雨水重现期与溢流设施为本规程核心管控点,区分系统设计重现期和包含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高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 50 年重现期,普通建筑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 10 年重现期;所有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均应设置溢流设施,不得省略,严禁屋面雨水接入室内污水管道,为强制性控制要求。
天沟(集水沟)章节对天沟水深、溢流水位高差、排水坡度、防水构造作出明确约束;压力流(虹吸)章节明确单套系统汇水面积限值,要求采用专用雨水斗,立管设置过渡段与检查口,对出流方式、负压管材选型提出约束;同时对半有压、传统重力流、雨水加压提升系统分别给出水力计算与构造要求,下沉庭院无法重力外排时,应设置集水坑及备用提升泵。
施工、验收章节明确雨水斗安装密封、管道安装要求,规定灌水、通球试验,虹吸系统可执行附录容积式测试。本规程涵盖全部屋面雨水排水形式,虹吸专项 CECS183 可作为补充,给排水图纸屋面内排水、虹吸雨水系统应引用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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