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 通过时间: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施行时间:2026年8月15日
- 体例:5编1242条(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与附则)
- 定位: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设绿色低碳发展独立编的环境法典
- 整合与废止:纳入并废止《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单行法;森林法、草原法等20余部法律保留,核心制度纳入法典
二、核心定位与理念
-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
- 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大主线
- 从末端治理→源头管控、全过程管控;从单一要素→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
- 立法宗旨: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态环境权益
三、五大编核心内容
1️⃣ 总则编(统领)
- 确立基本原则、生态环境权益(公民享有清洁健康环境权)
- 统一监管体制、规划、标准、环评、生态补偿、应急、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2️⃣ 污染防治编(全覆盖)
- 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海洋、光污染、电磁辐射等全要素治理
- 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制度
- 新增:固体废物零进口、建筑垃圾联单管理、油烟/恶臭/生活噪声细化治理
3️⃣ 生态保护编(一体化)
- 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江河湖泊、荒漠、生物多样性等全域系统保护
- 生态保护红线、自然恢复为主、生态修复、生态补偿(中央+地方+横向)
4️⃣ 绿色低碳发展编(全球首创)
- 4章114条,将双碳、循环经济、节能降碳上升为法律义务
- 核心制度:碳排放双控、碳足迹、碳市场、气候适应
- 推动生产/能源/消费模式源头转型
5️⃣ 法律责任编(刚性更强)
- 行政、民事、刑事全链条追责
- 强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
- 新增罚则:未按准入清单建设、擅自引进外来物种、落后拆解技术等
- 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
四、十大亮点(精简版)
1. 法典化整合:30余部法律“握指成拳”,消除冲突、补齐空白
2. 绿色低碳独立成编:全球首创,双碳入法
3. 公众权益优先:明确清洁健康环境权,聚焦油烟、噪声、恶臭等“家门口”问题
4. 全要素治理:覆盖传统+新型污染(光、电磁、化学物质)
5. 一体化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6. 源头管控:从“治污”转向“绿色发展”
7. 执法更硬:独立执法权、更严处罚、违法成本大幅提高
8. 生态补偿完善:中央+地方+横向补偿机制
9. 公众参与强化: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环境权益保障
10. 国际引领:为全球环境法治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