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条件
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研发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软件著作权)
2.软件功能、性能测试报告带CMA或者CNAS标识
3.查新报告
4.自用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未获得过首版次认定
(二)一般条件
1.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或者软件收入500万以上
2.拥有以下资质之一:
(1)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软件领域研发机构、平台
(2)CMMI3以上(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3)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
(4)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
(5)CCRC(信息安全服务认证)
(6)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7)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
(8)省级及以上认定的软件工程技术中心
(9)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企业荣誉之一
3.创新度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或已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报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1项以上
(2)通过第三方检测评价,产品功能或者性能指标有明显突破达到国内先进及水平以上
(3)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的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4)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兼容测试的;
(5)符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且通过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
4.申报产品研发投入证明材料100万以上
5.申报产品定价清晰且累计销售额(集成电路设计收入额)100万以上(合同、发票)
(三)其他情况
申报软件符合基础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一般条件约束。
1、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或被省部级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只有这一项是直通条件)
基础条件+一般条件或者基础条件+其他情况